生产肌酸粉抽检不合格 潍坊市美凯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6-09-17 08:48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079)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9月17日讯 近日,潍坊市美凯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肌酸粉抽检不合格,被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20529.09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诸城市处罚﹝2026﹞885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09月01日。

经核查,2026年3月28日,潍坊市美凯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了涉案产品“肌酸粉”(生产日期:2026年3月28日),该批次产品共生产了342罐;规格为100g/罐,完成生产后该公司以7.55元/罐的价格在拼多多、抖音、淘宝平台进行销售。该批次涉案产品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6月01日进行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牛磺酸项目不符合GB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2760-201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于2026年6月30日对检验结果申请了复检,其于2026年7月29日收到《检验报告》(检验编号:370000262500248),经青岛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涉案产品生产了342罐,出厂检验338罐,实际销售337罐,销售价格为7.55元/罐,销售金额为2544.35元,涉案货值为2582.1元,认定合法必要支出为215.26元,当事人未提交纳税发票及相关材料,税款无法计算,其违法所得为529.09元。

该行为违反相关食品安全管理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29.09元,罚款人民币20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0529.09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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