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青州市开发区金达纸箱厂被罚10000元
2026-09-18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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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近期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青州市开发区金达纸箱厂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问题,被青州市应急管理局予以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潍青)应急罚〔2026〕77 号,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8 月 6 日。
公示信息显示,该企业存在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同时参照《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 87 号第 A 档相关规定,青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10000 元整的行政处罚。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青州市开发区金达纸箱厂成立于 2016 年,经营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经济开发区,企业经营范围包含纸箱加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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