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多元联动解“薪”愁 倾情调解暖民心
近期,诸城百尺河镇发生一起农民工群体性欠薪纠纷,经镇综治中心统筹协调,司法所、信访办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调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甲公司先行垫付的58000元工资全部发放到位,宋某、张某、王某等务工人员顺利拿到劳动报酬,各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农民工工资无着落
2026年7月18日,李某以乙公司名义与甲公司签订养鸡设备安装工程合同,随后组织宋某、张某等15名河南籍、山西籍务工人员进行施工。8月17日,为赶工程进度,李某又让王某带领部分诸城本地务工人员参与设备安装作业。
施工期间,务工人员多次向李某索要工资,均被其以各种理由推诿不给。8月29日,务工人员得知李某已从发包方领取6万元工程款,此后便再也无法联系上李某,工资拖欠问题彻底陷入僵局。9月1日,15名外地务工人员因维权无果、情绪激动,到百尺河镇综治中心求助,群体性矛盾一触即发。
综治中心统筹协调
多方联动稳住局面
接到求助后,百尺河镇综治中心统筹司法所、信访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力量联合介入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安抚情绪,现场登记诉求,引导务工人员整理考勤记录、欠薪数额、银行收款信息等证据材料。经连续三天疏导劝解,9月3日,15名外地务工人员正式提交调解申请,进入调解程序。调解员逐项核实务工考勤、欠薪金额和付款凭证,全面厘清用工经过和欠款形成缘由,准确掌握纠纷全貌,为后续调解打下坚实基础。9月15日,得知消息的王某也提交人民调解申请书,要求进行调解。
多轮协商寻良策
企业垫付解民忧
为尽快兑现务工人员劳动报酬,镇综治中心牵头协调,调解员主动联系发包方甲公司项目负责人,组织各方座谈协商。一方面,向企业释明拖欠劳动报酬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一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向企业讲明责任,厘清各方权责关系,分析欠薪纠纷极易引发群体性上访,有激化社会矛盾的风险;另一方面,向务工人员宣讲依法维权途径,引导大家理性表达诉求。经过多轮沟通协商,甲公司同意先行垫付结清务工人员工资,后续再依法向乙公司及李某追偿。调解员仔细核对每名工人应发金额和收款银行卡信息,逐条拟定、核实人民调解协议,确保各方认可。
最终,各方自愿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由甲公司合计支付工资款58000元,其中转账支付给15名河南籍、山西籍外地务工人员45033元,支付给王某带队的诸城本地务工人员12967元;协议同时约定,后续企业向李某追偿时,务工人员应全力配合提供相关证据。
此次调解涉及群体性欠薪纠纷,百尺河镇依托综治中心统筹协调,整合司法、信访等力量,坚持抓早抓小、证据先行、多元联动,既守住了民生底线,也以务实举措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