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报价格走私水产品,日照谷满商贸被海关追缴等值价款852017.19元

2026-09-20 15:18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9918) 扫描到手机

青岛海关政务公开平台近日公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日照海关查处日照谷满商贸有限公司走私案件,对该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决定书(日关缉查字〔2026〕11 号)显示,日照谷满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刘 * 营,为谋取非法利益,安排公司人员使用 PS 软件修改外商单据价格,以低报价格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水产品。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 月期间,企业先后申报 3 票进口货物,品类包含干仿刺参、冷冻仿刺参、冻梭子蟹,总重量 46.856 吨。货物应申报总价 200.790455 万元,企业实际申报总价 115.5887 万元,本次行为合计偷逃税款 8.581477 万元。

案件资料显示,该走私行为分为三笔进口业务,由实际控制人安排业务员具体操作。因涉案走私水产品已经流入市场销售,无法实施没收,海关依法追缴涉案货物对应的等值价款 852017.19 元。同时,对实际控制人刘*营予以警告并处罚款 0.2 万元,对业务员刘*慧予以警告并处罚款 0.1 万元。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日照谷满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4 年,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浮来山街道工业园富余路79号。

本次处罚文书由日照海关在 2026 年 9 月 15 日作出,当事人若对处罚结果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