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一期)项目仪器设备采购第三期项目被责令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26-09-21 08:16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350)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9月21日讯 近日,辽阳市宏伟区财政局发布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2026001),对辽阳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一期)项目仪器设备采购第三期项目作出监督检查处理。

一、项目编号:JH26‑211004‑00484

二、项目名称:辽阳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一期)项目仪器设备采购第三期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辽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文圣路295号

当事人2: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南路350‑2号

四、基本情况:

2026年7月21日,辽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辽阳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一期)项目仪器设备采购第三期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004‑00484,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6年8月19日,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2026年8月14日沈阳华佐华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投诉,我局依法受理,虽然沈阳华佐华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现已撤诉,我局在对本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部分★参数高于国家检测标准。例如: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仪技术参数“★2.2.1.3仪器灵敏度:20 fg西柚酯标准溶液。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164‑2018》标准要求,不适合作为实质性响应条件。类似的招标需求,建议改为▲项作为择优条件使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监督检查事项成立。本项目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责令采购人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中有部分★参数高于国家检测标准等问题限期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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