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法煤业集团小青煤矿及相关负责人被处罚

2026-09-22 09:0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261)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9月22日讯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发布矿安辽〔2026〕处罚公开042号行政处罚信息,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青煤矿及该矿掘进副矿长曹某某被行政处罚。

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4日。处罚事由包含对安全管理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设备设施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事故隐患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处罚依据为《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处罚结果显示,对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青煤矿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肆拾肆万壹仟元整(¥441000.00);对掘进副矿长曹某某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陆仟捌佰元整(¥6800.00)。

决定书编号:矿安监辽煤四罚(2026)51013号;矿安监辽煤四罚(2026)51013‑1号。

(信息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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