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一采购项目中标结果无效

2026-09-23 08:18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771)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9月23日讯 山西省财政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山西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机房建设项目因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原中标结果被认定无效。

公告来源:山西省本级采购监管,文号:晋财购裁决〔2026〕100号,发布时间:2026‑09‑22。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6AXJ01820

二、项目名称:山西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机房建设

三、采购时间:2026年7月22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翌云(山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营盘街道南内环街200号12幢1层

被投诉人: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115号

相关供应商:山西荣纳科贸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30号华宇绿洲38幢1单元6层0602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50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第二包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将实际为中型企业的空调制造商“广东美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虚假填报为小型企业,并据此违规享受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严重影响评审公正性。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厅认定投诉事项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本项目原中标结果无效。本项目自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要求,可从有效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责令采购人依法依规重新确定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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