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6-09-23 08:28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627)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9月23日讯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处罚。

公示信息显示,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2062974417G,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武甲振。

处罚决定书文书号为(鲁东港)应急罚〔2026〕13号,处罚决定日期2026‑09‑14,处罚类别为罚款。

处罚结果:处1.5万元的罚款。

违法事实:1.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处罚机关: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