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江农村商业银行被罚574万元,因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等7项违规

2026-09-23 10:27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1102) 扫描到手机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福建连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收单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7项违法行为,受到警告并被罚款574万元。

同时,吴某合(福建连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金融部)因违反收单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罚款11.2万元;潘某平(福建连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部)因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被罚款2万元;方某敏(福建连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拨中心)因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5万元;周某明(福建连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罚款3.3万元;冯某(福建连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林某(福建连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因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分别被罚款2万元、1.5万元。

记者注意到,2025年12月29日,该行因个人消费贷、个人经营贷“三查”不尽职,被合计罚款100万元。同时,两名责任人被警告及罚款。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