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部分投诉事项成立 不影响采购结果项目继续开展

2026-09-24 08:10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303)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9月24日讯 近日,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关于东营市人民医院肺功能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SDGP3705000002026000176

二、项目名称:东营市人民医院肺功能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潍坊勤川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河北社区金马路4109号福祥商务公寓206室

被投诉人1:山东方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红河路219号

被投诉人2:东营市人民医院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城南一路317号

相关供应商:山东通阳医疗器械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街道430‑3号4幢1507

四、基本情况: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就东营市人民医院肺功能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5000002026000176】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6年8月27日向东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条件,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山东通阳医疗器械经营有限公司投标产品呼吸EC600肺功能仪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参数中“*14、设备使用期限7年,质保年限3年”的实质性技术参数要求,属于虚假响应,应当作无效投标处理。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山东通阳医疗器械经营有限公司投标产品工作站硬件配置达不到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涉嫌虚假投标。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山东通阳医疗器械经营有限公司投标产品口压测量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涉嫌虚假投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一)、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二)、投诉事项3关于口压测量范围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部分成立,但该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