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辽上金矿被罚6000元
2026-09-24 14:57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47487) 扫描到手机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外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辽上金矿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烟台市牟平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 6000 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信息显示,本次违法事实为该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同时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 114 号第 A 档作出处罚决定。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辽上金矿成立于2007年,经营地址位于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辽上村南 1 公里。该分支机构隶属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成立于 1994 年,注册地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井下采掘违规,招远市北截金矿有限公司合并被罚40000元
- 招远市姜家窑金矿有限公司未消除事故隐患被罚4.5万元
- 招远市北截金矿有限公司两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罚4万元
- 教育部、财政部部署实施2026年银龄讲学计划:计划招募义务教育阶段银龄讲学教师6000名
-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思力肯(山东)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被处罚
-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山东德瑞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罚
-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中源油(山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
-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博泽格霖(山东)药业有限公司被处罚
- 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河北中煤四处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被莱州市应急管理局罚款10000元
-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如实记录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禹水电开发公司被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