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玛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罚10万元

2026-09-28 16:27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037)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9月28日讯 近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鲁济宁环罚(2026)2号】,金乡玛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因在机动车尾气检测中违规出具合格报告,被没收违法所得0.01万元,并处罚款1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4日。

处罚信息显示,2025年11月17日,该检测机构在对车牌号鲁H2C9F6柴油车开展检验检测时,车辆外排目视可见黑烟,按照检验规范本应判定为排放不合格。但金乡玛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反《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 1237-2021)相关技术要求,为这辆排放不合格的车辆出具了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元,并处人民币拾万元罚款。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