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未消除 兰陵县金泰矿业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6-09-29 07:46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3271)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9月29日讯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兰陵县金泰矿业有限公司因未消除事故隐患,被兰陵县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公示信息显示,该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该行为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规定,兰陵县应急管理局对兰陵县金泰矿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5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临陵)应急罚〔2026〕58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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