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临沂罗庄农商行桥头支行被罚 40 万元

2026-10-08 10:38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600)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 10 月 8 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近日公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山东临沂罗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头支行及其时任行长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临金罚决字〔2026〕39 号 - 40 号,作出决定机关均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

一、山东临沂罗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头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临金罚决字〔2026〕39 号,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汽车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行政处罚内容为罚款 40 万元。

二、轩晔(时任山东临沂罗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头支行行长),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临金罚决字〔2026〕40 号,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汽车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行政处罚内容为警告并罚款 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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