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山东中变电气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6-10-08 13:06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607)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 10 月 8 日讯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近日公示山东中变电气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

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902MA3NH8DG1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房伟,地址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办事处王家店村。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泰山)应急罚〔2026〕111 号,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29 日,处罚类别为罚款,处罚结果为罚款叁万元(¥30000)整。违法事实为: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对从业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处罚依据为《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处罚机关为泰山区应急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902F50002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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