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开展危险作业,山东荣信集团有限公司被处以 4 万元罚款

2026-10-09 09:3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745) 扫描到手机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山东荣信集团有限公司因危险作业环节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收到邹城市应急管理局开出的 4 万元行政处罚。

公示文件显示,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宁邹)应急罚〔2026〕70 号, 该公司违法事实为: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开展危险作业。

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七条相关条款,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作业违反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邹城市应急管理局对山东荣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肆万元(¥40000)整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荣信集团有限公司坐落于邹城市邹城工业园区,企业股东包含世界 500 强江苏沙钢集团与山东恒信集团,旗下拥有山东恒信科技、山东恒信航运、山东恒信新材料等多家子公司。

化工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危险作业流程管控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此次处罚也为相关化工生产企业敲响警钟,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守危险作业操作规程,防范安全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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