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虚假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招远市金亭岭矿业有限公司被罚款80万元
2026-10-10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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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9 月 29 日,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招远市金亭岭矿业有限公司因故意报送虚假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被处以 80 万元罚款。
公示信息显示,在草沟头矿区 2025 年度储量年报编制报送过程中,该企业存在图件绘制标注错误、出矿量统计口径错误两类问题,虚动用矿石量 46582 吨,造成动用资源储量虚高,构成故意报送虚假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违法行为。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七十条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到指定单位办理缴款手续,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招远市金亭岭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罗峰街道办事处石门孟家村,注册资本 54500 万元,是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业务。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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