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 鱼台县鱼供二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6-10-12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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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 10 月 12 日讯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披露,鱼台县鱼供二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因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被鱼台县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 5000 元。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宁鱼)应急罚〔2026〕54 号,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10 日,处罚类别为罚款。
违法事实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处罚依据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出现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变更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申请变更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机关为鱼台县应急管理局。 鱼台县鱼供二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7MACR8BJE2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冀涛,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王庙镇陈堂村北 500 米枣 - 曹公路 109 公里处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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