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避难间妨碍安全疏散,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院被罚款1.15万元
2026-10-13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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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中国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院因占用避难间、存在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被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处以 1.15 万元罚款。
公示信息显示,该院住院楼 7 层避难间被占用,属于妨碍安全疏散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2026 年 8 月 28 日,该医院向消防救援部门提交整改报告暨整改核查申请;8 月 31 日,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确认,住院楼 7 层避难间已清理完毕,相关火灾隐患全部整改消除。公示材料提及,该单位发现隐患后积极整改,主动消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在行政处罚告知程序履行前完成全部隐患整改,符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本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
事业单位公开信息显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院地址位于烟台高新区海澜路 9 号,开办资金 23013.86 万元,由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举办,经费来源为财政补贴,单位业务范围包含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医院官网显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康复、保健及科研功能于一体的二级综合医院,也是高新区辖区内唯一的公立二级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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