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烟台丛林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被罚23000元

2026-10-14 10:56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3685) 扫描到手机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信息,烟台丛林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因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被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警告并处罚款 23000 元的处理。

公示信息显示,本次违法事实为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相关规定,监管部门给予该企业警告,并处 23000 元罚款。

公开工商资料显示,烟台丛林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曾用名为苏斯帕丛林车身系统(烟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烟台开发区沭河路 18-1 号,由烟台凌峰经贸有限公司 100% 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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