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补录专科学校卡在“学籍档案”:家长称青岛长江卓越技工学校一度以“欠学费”为由拒发毕业证和档案
半岛网10月14日讯 近日,青岛市民王女士向半岛网反映,其女儿在青岛长江教育集团旗下的青岛长江卓越技工学校就读三年,今年9月20日通过补录被一所专科学校录取,录取通知书要求提交学籍档案,学校一度未予发放。王女士称,学校先以“未交学费”为由拒绝发放毕业证和学籍档案,后又改称孩子“未完成学业”,前后说法不一。记者多次联系校方,截至发稿前未获正面回应;其后王女士告知记者,孩子的学籍档案已经拿到。
三年就读:高一高二正常在校,高三转为校外辅导
据王女士介绍,孩子初中起就在青岛长江教育集团旗下学校就读,对学校评价一直不错。2023年9月,经初三班主任推荐,孩子进入青岛长江卓越技工学校就读,为2023级学生。
“高一、高二我们正常上学,没有请假,也没有欠学费。”王女士说,到了高三,因为孩子跟不上统一的大课,她选择让孩子在校外进行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她称,这一期间始终与班主任保持请假沟通,相关聊天记录完整保留。
毕业陷僵局:家长称被要求“补交学费”
王女士回忆,高三这一年,班主任仍持续通知她高考报名、春季高考报名、夏季高考、体检(并收取体检费)、毕业证照片采集等事项,但始终没有告知“不交学费”或“未完成学业”会影响毕业证和学籍档案的发放。
今年9月20日,孩子通过补录被专科学校录取,录取通知书要求提交学籍档案。王女士联系孩子班主任时,发现自己的微信已无法联系上对方;改用她姐姐的手机拨打,同样无人接听。后经校方人员通知,她到校门口协商。王女士称,孩子班主任当时态度强硬,称“没有交学费,毕业证不予发放,交齐了学费直接给你发放”。
王女士称,她再次联系校方后,被领入二楼接待室,其间一名校方工作人员出面接待。她称自己对现场情况全程录音,校方亦有监控视频。
家长称校方人员说法:与学费无关,系“未完成学业”
王女士说,该工作人员当场援引相关规定称,毕业证和学籍档案的发放“与交不交学费没有关系”,而是因为孩子“没有完成学业、考试不合格”。她当场质疑:“为什么高一的时候没有告诉我?如果当时说了,该回去考试我就回去考试。”
王女士称,校方前后说法存在矛盾:孩子班主任的说法是“不交学费没有毕业证”,该工作人员却说是“与学费无关、未完成学业”。她要求面见校长或能解决问题的负责人,被当场拒绝。随后,她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媒体求助。
家长称校方提出方案:补交学费、返校补考
王女士说,向12345反映后,班主任态度明显软化,并当场道歉,同时提出方案:补交高三学年学费,再让孩子回校参加一次补考,“给我们一个完整的档案”。
对此王女士表示无法接受:“孩子都已经到大学报到了,现在让孩子回来参加高中的补考?”她认为学校“一会一个政策”,缺乏原则性。
相关规定:毕业条件不包含“缴清学费”
记者查询发现,技工院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学生毕业和学籍档案的管理,适用《技工学校工作规定》《山东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学籍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学籍、成绩、操行等情况的记录,升学录取后需由学校转递。现行技工院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毕业条件均不包含“缴清学费”。《山东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鲁人社发〔2019〕11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技工学校工作规定》第二十九条亦规定:“学生学习期满、经过课程结束考试、操行考核和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明确,受教育者享有“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的权利。
上述山东省规定第二十九条同时明确:“学生毕业时,仍有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应准予补考。补考合格者,发放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合格者,毕业一年内,允许学生回校补考一次,成绩合格者,可补发毕业证书。”据此,校方提出的“回校补考”方案与上述规定一致;而“补交学费”能否作为发放毕业证书、转递学籍档案的前置条件,上述规定未作明确,未见相应依据。
该规定第二十五条同时要求,技工院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办法,并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确保学生真实在校”。截至发稿,孩子高三一年在校外接受辅导期间的考勤记录与学籍管理情况,记者未能从校方获得说明。
人社部门:学校有义务生成并转递学籍档案
记者就学籍档案的生成、转递及毕业条件等问题采访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学生正常毕业的,学校有义务为其生成学籍档案;毕业后升学或有接收单位的,学校有义务转交档案。对于毕业条件,该工作人员表示,毕业与学业完成情况有关联,学生未正常完成学业的,会涉及延期毕业等问题。而对于缴清学费能否作为发放毕业证书、转递学籍档案的前置条件,其未直接回应,仅表示各校管理模式不同:有的学校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模式,学生入学时即默认签订教育服务合同,学校有相应规程并经学生签字认可的,按合同履行即可;公办院校则主要依照政府主管部门指导的管理规定执行。
记者求证:多次联系校方未获正面回应
针对王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多次致电青岛长江卓越技工学校。第一次联系时,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此事;记者第二次拨打电话,对方以信号不好为由挂断。截至发稿前,校方未就此事作出正面回应。
此后,王女士告知记者,孩子的学籍档案已经拿到。对于校方此前为何迟迟未提供学籍档案,记者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