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烟台市北海医院(烟台市呼吸病医院)被医保局罚款135105.31元

2026-10-15 14:08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5607) 扫描到手机

近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烟台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摘要(烟医保罚字〔2026〕007 号),烟台市北海医院(烟台市呼吸病医院)因涉嫌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被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处以罚款 135105.31 元。

公示信息显示,案件案由为烟台市北海医院(烟台市呼吸病医院)涉嫌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处罚依据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处罚种类为罚款,作出处罚的机关为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资料显示,烟台市北海医院(烟台市呼吸病医院)为事业单位,机构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城绛水河东路 162 号,开办单位为龙口市卫生健康局。该院是集医疗、教学、预防保健等功能于一体的公立医疗机构。据公示文件,本次处罚信息已在烟台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对外公示。如当事人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