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诚财险深圳分公司被罚35万元,年内已8度因“造假”被处罚通报
“信守契约,坚持诚信经营,承诺客户的一定做到,绝不欺瞒客户。”虽然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网如此解读其核心价值观时,但记者注意到,永诚保险在日常展业中,不仅不够诚信,还经常因弄虚作假被监管部门处罚。据不完全统计,按公示日期算,截至10月17日,其年内落地的10张罚单中有8张涉及“弄虚作假”,被罚机构涉总公司、各地分支机构。
10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永诚财险深圳分公司因数据不真实被罚款35万元。同时,陈振华被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闫浩被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何兵被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
同一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孙增产(时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意健险业务核保管理不严被罚款1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孙增产的此次个人处罚,是上海金融监管部门对永诚财险重大违法违规的一次追责。此前,9月16日,永诚财险因“异地经营保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保险业务内部控制不严,意健险核保权限管理不严”多项违规,被警告并罚款147万元。据悉,这是永诚财险历史上被罚金额最高的一张罚单。同时,时任永诚保险总裁助理、副总裁韩亮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其余7次因弄虚作假而领到的罚单如下:
9月24日,永诚保险郑州中心支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罚款30万元。同时,孟令濮(时任永诚保险郑州中支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1月4日,铜川中心支公司因直销业务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罚款5.5万元。李琼(时任永诚保险铜川中心支公司综合管理岗员工)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1月7日,永诚保险陕西分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条款费率、编制虚假财务报表,分别被罚20万元、27万元。同时,毕瀚文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武威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1月14日,永诚保险咸阳中心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16万元。马烽(永诚保险咸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1万元;雷刚(时任永诚保险咸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4万元。
2月25日,江苏分公司因存在以虚构业务及管理费方式报销相关费用问题,被罚款21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
3月26日,渭南中支因存在虚列费用套取资金问题被罚款12.5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
6月3日,佳木斯中支因存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问题被罚款21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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