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不合格饲料 江门市鱼塘公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被罚
2026-10-20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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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中国平台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江门市鱼塘公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配合饲料,被江门市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查处。
公示信息显示,该公司生产的0.96吨配合饲料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属于生产不合格饲料的违法行为。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江门市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配合饲料;没收违法生产的饲料0.96吨;处以罚款人民币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0.4608万元。
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蓬江农罚决﹝20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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