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工程违法转包给个人 广东浩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21.3万余元

2026-10-21 10:0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4614) 扫描到手机

近日,信用中国平台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广东浩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将工程违法转包给个人,被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查处。

公示信息显示,根据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件线索移交函》以及调查查明,该公司将金溪工业园升级改造-5#厂房、10#厂房项目工程转包给个人李锡湛,属于违法转包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2号)B301.62.1,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213247.51元。

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江海城管罚决﹝2026﹞10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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