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工程未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2026-10-22 10:48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5543) 扫描到手机

近日,信用中国平台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因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规范编制并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被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查处。

公示信息显示,2026年8月3日18时50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2531杭州至上饶高速公路(杭淳开高速公路)杭州中环至浙赣界(杭州段)TJ02标检查时发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规范编制并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依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警告,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万元)。

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交工罚﹝202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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