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家企业被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公示 2026 年二季度行政处罚信息

2026-10-26 10:30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3318) 扫描到手机

近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在鱼台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2026 年二季度行政处罚信息公示,4 家企业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涉及废水违规外排、未批先建项目、危险废物混存、机动车检测违规等多类环境问题。

其中,济宁中泰煤化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将相关废水送入应急池或污水处理站处置,擅自通过消防水带将煤气冷凝水从焦油槽排至厂区东北侧未采取防渗措施的空地,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处以 80 万元罚款。

鱼台集卡专用车有限公司在厂区南侧新建喷砂房1座,配套安装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项目已建设安装完毕,但未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属于未批先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被处罚款 0.2321 万元。

济宁正鑫化工有限公司将属于危险废物的蒸馏残渣,未按照规范标准贮存,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内,与原料包装袋非危险废物混存,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规,被罚款 15.625 万元。

鱼台鼎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柴油车检测过程中违规使用自由加速法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被依法处以 10.069 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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