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中标结果无效 被责令重新采购

2026-10-27 08:30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074)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 10 月 27 日讯 近日,沈阳市大东区财政局发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 年第 26 号),大东区房产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因招标文件存在问题,中标结果被认定无效,要求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公告显示,项目编号:JH26-210104-00709,投诉人为营口市环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投诉人分别是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6 年 8 月 12 日,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委托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就该物业服务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9 月 2 日项目开标,投诉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9 月 3 日,采购中心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沈阳市大东政信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诉人随后提出质疑,在质疑答复不满意后,于 9 月 9 日提起投诉。

经审查,沈阳市大东区财政局认定,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与服务需求不相适应,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十条规定,影响采购公正。该项目虽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最高限价与服务需求不相适应的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公告同时告知,投诉人以及与本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