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淄博旭宏化工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6-11-02 09:03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438)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 11 月 2 日讯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处罚信息,淄博旭宏化工有限公司因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受到行政处罚。

公示信息显示,该公司地址位于淄川区昆仑镇奎四村西,违法事实为生产经营单位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淄川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 18000 元的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淄川)应急罚〔2026〕54 号,处罚决定日期 2026 年 10 月 29 日。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