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招远市金种子幼儿园被罚款1.6万元

2026-11-02 16:04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177) 扫描到手机

近日,信用中国(山东招远)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公示,招远市金种子幼儿园因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被招远市消防救援大队罚款 1.6 万元。

公示信息显示,该幼儿园存在喷淋泵控制柜供电故障、稳压泵控制柜未通电等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招远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其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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