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挪用安全生产费用被罚 63360.5 元

2026-11-03 15:41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736) 扫描到手机

近日,贵州能源监管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黔监能罚字〔2026〕26 号),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存在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违规行为被查处。

据信用能源平台公示的处罚信息显示,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20000214424968P。经查,该公司存在挪用安全生产费用行为,该行为违反《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列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专款专用” 的规定。

依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罚则,挪用安全生产费用可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挪用费用 20% 以上 50% 以下罚款。本次涉案挪用安全生产费用金额 181030 元,监管部门按挪用金额 35% 予以处罚,合计罚款 63360.5 元,同时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相关问题。截至公示信息显示,该处罚目前正常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是保障施工现场安全投入、防范安全风险的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据官网显示,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958年成立于贵州贵阳,是世界500强第14强企业——中建集团旗下中建四局直属大型建筑专业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AAA级信用企业”、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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