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鲜鸡蛋兽药残留项目不合格,青州市中医院被市场监管部门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000元

2026-11-04 11:01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401) 扫描到手机

近日,信用中国公示信息显示,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州市中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文书编号为青州市监处罚〔2026〕1325 号。

公示信息记载,2026 年 7 月 26 日,青州市中医院从早市摊点采购鲜鸡蛋 30 公斤。7 月 27 日,其中 2.82 公斤鸡蛋供给抽检机构,剩余鸡蛋在医院食堂内加工后供就餐人员食用,该批次鸡蛋无库存留存。经检验,这批鲜鸡蛋托曲珠利检测结果为 18.1μg/kg,超出 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41 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10μg/kg 的限值要求。 该批次鸡蛋采购单价 10.4 元每公斤,货值合计 312 元,对外销售给抽检机构的收入 29.33 元,认定为违法所得。采购时,该院未查验供应商资质、进货票据、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医院获知检验不合格后,采取了召回措施,但因鸡蛋已全部加工食用,无法实施产品召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 修正)》相关规定,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29.33 元;罚款 5000 元,罚没款项均上缴国库,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19 日。

公开资料显示,青州市中医院为事业单位,举办单位是青州市卫生健康局,开办资金 6882.75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青州市海岱中路 2727 号,业务范围包含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保健与健康教育、养老服务、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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