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同一性质食品安全违法,青州市意尔康食品厂被罚4.235万元

2026-11-05 10:15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4383) 扫描到手机

近日,信用中国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青州市意尔康食品厂因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山楂片,被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青州市监处罚〔2026〕1184 号。

公示信息显示,2026 年 6 月,青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收到德城区市场监管局移送的检验报告,该食品厂 2025 年 10 月 25 日生产的一批山楂片,经抽检,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实测值超出标准限值,检验结论判定不合格。该批次山楂片共计 237.6 千克,已经全部对外售出,货值相关违法所得 2350 元。调查同时查明,这家企业曾在 2026 年 1 月,因同类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山楂片相关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案件调查阶段,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本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 40000 元、没收违法所得 2350 元的处理,罚没合计 423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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