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两个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存在缺陷被责令限期整改

2026-11-06 17:00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396)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 11 月 6日讯 近日,济宁市财政局发布政府采购行政处理结果公告,济宁市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市直管区域环卫保洁养护项目、济宁市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暨济宁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 年)编制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

经查,济宁市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两个项目采购过程中,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内容不完整,缺少代理期限相关内容。该情形违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代理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协议解除及终止、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监管部门责令该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13 日前限期改正,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济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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