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重点督查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

2019-02-13 22:07 法制日报--法制网阅读 (152495) 扫描到手机

法制网北京2月13日讯 记者万静 记者今天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8年6月至10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名义,随机选择辽宁、黑龙江、广东、广西、新疆等5省区开展重点督查,抽查了相关单位2017年以来出台的175份文件,发现其中30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或者程序的问题,占比近两成。

2018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向5省区人民政府发函,督促整改有关问题并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上述省区高度重视,立刻责成相关单位认真落实、细化责任、切实整改。目前,8份文件已整改完毕,22份文件正在按程序进行整改。

2016年6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审查对象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政策制定机关),这些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人士介绍,此次督查发现的文件问题,涉及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域保护、限制准入、指定交易、选择性补贴等突出问题,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中,审查工作不到位、审查程序不健全、审查质量不高。相关文件规定损害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必须坚决纠正。对于正在整改的文件,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督促力度,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