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向不文明行为宣战!这些行为都要罚款,最高万元

2019-02-15 11:21 爆三样·海报新闻阅读 (85463) 扫描到手机

       开车加塞、遛狗不牵绳、小区乱种菜、随地吐痰闯红灯…济南为“文明立法”,重点治理13种不文明行为。

  14日,记者从济南市人大获悉,《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公共绿地私自种菜

最高可罚万元

  《条例》明确,济南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文明行为表扬奖励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评选机制。

  公民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可以采取现场拍照等方式向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举报。对积极劝阻不文明行为的公民,有关部门给予保护和奖励。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受到表彰的文明行为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不文明行为,依法录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同时,对于一些不文明行为,还制定了处罚措施。例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当场清理,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在山体保护范围内开荒种地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住宅小区楼道、绿地等物业共用部位乱堆杂物,私自种植蔬菜等农作物或者其他植物,经劝阻制止无效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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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不文明行为将被重点治理

  重点治理诸多不文明行为。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跨隔离栏;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通行;开车随意穿插变道、不礼让行人、乱停乱放;向车外抛撒物品;干扰驾驶人安全行车;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喷涂广告;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向泉池、泉渠乱倒污水污物;在山体保护范围内私自开荒种地;在住宅小区楼道、绿地等共用部位乱堆杂物,私自种植蔬菜等农作物或者其他植物;制造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遛犬不牵绳、不清理粪便、遗弃犬只;禁烟区吸烟,等等。

  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可以根据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需要,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其他不文明行为,并向社会公布。

  《条例》规定,济南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重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和查处协调联动机制,针对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开展联合执法、重点监管等工作。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可以对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以适当形式予以曝光。

志愿者有困难时

可优先获志愿服务

  城市的文明,是由市民的一个个文明行为积累起来的。《条例》中明确,济南鼓励和支持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优抚、助学赈灾、医疗救助等慈善公益活动,依法保护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志愿者有困难时可以申请优先获得志愿服务。保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捐赠财产用于志愿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鼓励和支持公民采取适当的、与自身能力相适应的方式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对见义勇为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保护。有关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及时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服务和生活保障。

  鼓励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需要急救的人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鼓励在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在帮助人与受助人产生纠纷时,有关单位应当为帮助人提供法律服务。

  鼓励有关单位在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道德模范、见义勇为人员、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