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报告丨速看!山东法院过去一年干了这些事

2019-02-16 18:12 新锐大众阅读 (219607) 扫描到手机

        记者 张依盟

  2月16日下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在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山东法院过去一年做了哪些工作?新的一年又有哪些奋斗目标?

2018年的工作

  全省法院收案173.9万件,结案168.1万件,法官人均结案226件,省法院收案2.2万件,结案1.9万件,法官人均结案101件,全省法院和省法院收结案人均结案均创历史新高。

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9万件,判处罪犯8.3万人

  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严厉打击各类暴力、恐怖、邪教组织等犯罪,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醉酒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案件3万件。对抢夺公共汽车方向盘、危及公共安全的2名被告人,及时公开审判,依法判处刑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审审结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18件200人、恶势力犯罪案件156件875人,其中对301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二审审结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8件11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26件172人。对吴学占、苏良敏、王海龙等黑社会组织首要分子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等案件4083件,判处五年以上直至死刑2239人。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624件,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7.5亿元。

  坚决惩治贪腐犯罪。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406件1732人,李云峰、蔡希有等原省部级干部被依法惩处,依法判处原厅局级干部29人、原县处级干部104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对690名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刑,跟踪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

二、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80.9万件,涉案金额4116.2亿元

  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出台《依法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受理企业破产案件762件,通过破产清算程序使267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通过重整让123家企业完成破产重整。

  保障市场经济发展。审结买卖合同、债权转让等案件6.8万件,房屋买卖合同案件3.5万件,银行借款、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等案件21.4万件。

  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万件,审结侵犯张裕、九阳、东阿阿胶等商标权案件4005件。

  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服务保障“四减四增”工作的意见》,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8191件,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42件,审结114件。

  服务海洋强省建设和对外开放。审结海洋运输、资源开发利用等一审海事案件1921件,对外贸易、外商投资等一审涉外商事案件401件。联合外省市20个法院签署《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三、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法治山东建设

  积极参与立法工作。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意见建议130余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单位和行业管理漏洞等问题,提出各类司法建议1900条。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6万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2.4万件,其中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等2669件;审结行政许可、行政登记、行政审批等案件2173件;审结征地拆迁等案件4651件。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2018年上网公布裁判文书92万份,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311万条,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9.6万件,参审率81.4%。

  进一步做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接待公众参观、旁听庭审19.7万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45次,发布典型案例987个。在执行攻坚战中,开展4次全媒体直播,60多家媒体全程参与,4300多万人(次)在线收看执行现场实况。

四、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创新为民便民利民措施

  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省法院建成“24小时法院”,中基层法院普遍设立自助服务机,当事人通过山东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微法院、微信公众号等便可网上操作、随时随地立案。该系统自2018年6月1日开通至12月底,网上立案35.7万件,网上交费13.5万件。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出台《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意见》。审结土地经营权转包、入股、抵押等合同纠纷3536件,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承包合同纠纷675件。执结劳动报酬、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5.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63.3亿元,为2603名困难当事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审结农民工讨薪案件7226件。

  妥善化解家事纠纷。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3.4万件,调解撤诉7.4万件,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192件。制定《家事案件审理规程》,打造“温情”庭审模式,配备心理咨询室132个、调解室347个,聘请家事调查员829名、家事调解员936名。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采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接访,省法院班子成员和中层负责人轮流接访,接待群众来访7450人(次),依法审查终结信访案件247件,完善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当事人经咨询不再申诉的1987件。

五、强化责任担当,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8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5.6万件,执结53.8万件,执行到位1394亿元

  充分发挥强大政治优势。省法院每周调度、每周通报,对工作进度慢、执行不力的法院院长约谈29人(次),对难以执行的“骨头案”“钉子案”提级、督办1.4万件,860件涉党政机关案件全部按期执行完毕,涉军停止有偿服务案件全部执结。

  有财产案件得到有效执行。查询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信息115.5万条,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6.9%。全年恢复执行7.3万件,执结6.8万件。

  切实加大打击惩处“老赖”的力度。查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9042人(次),拘留恶意逃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8229人(次),对抗拒执行构成犯罪的230人判处刑罚。累计发布失信名单114.4万例,发布限制高消费令73.4万人(次),117.8万人(次)购买机票和动车、高铁票受到限制,36.7万人(次)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基本形成。2018年网拍4.1万次,成交201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6亿元。广大执行干警夜以继日战斗在执行一线,10名同志积劳成疾去世,2名同志牺牲在执行任务过程中。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增补法官456名,新增员额96%充实到了基层办案一线,组建审判团队5481个,院庭长办案70.8万件,全省有38个法院人均办案超过了300件。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宣告26名被告人无罪,对215件公诉案件准予撤回起诉或按撤诉处理。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承担试点任务的济南、青岛法院适用该程序审结案件1.3万件,判处罪犯1.4万人,86.6%的案件在20天内审结,当庭宣判率91%。

  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全省已有636个特邀调解组织、2513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及人民法庭。全年诉前分流到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调解民商事案件18万件,委托特邀调解员调解2.2万件,诉讼调解或当事人撤诉36.9万件。

  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全院全员全过程实时动态监督,各项办案质效指标实时生成,实现全省法院一张网、一网网到底。全省法院办案质效平稳向好,各类案件审判周期平均缩短15天。

七、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过硬法院队伍建设

  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对三级法院领导班子、基层党支部书记和省法院机关干警1120人进行政治轮训。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省法院党组坚持每半年向省委报告工作。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

  持续改进纪律作风。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项整治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关键节点的监督,先后6次通报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水平。组织各类专题培训53期,培训9976人(次)。17名法官被评选为全国优秀法官、办案标兵或审判业务专家。为基层法院招录公务员、选调生472人。

八、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三级法院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9800余人(次),1100余名人大代表见证法官宪法日宣誓,40名省人大代表分片集中视察了20个法院。全省法院办结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966件(次),省法院对2018年省“两会”上260余名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全省法院聘任1076名特邀监督员。省市县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

  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工作落实年”为契机,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四、坚持公正司法

五、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