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最多可以补缴几个月?应据实补缴

2019-02-18 14:32 半岛网阅读 (462526)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于红靓

近日,有市民咨询公积金最多可以补缴几个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单位欠缴您住房公积金,应据实补缴。

据介绍,岛城公积金贷款的缴存基本条件为:

一、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二、在申贷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的认定:

1.在申贷时点,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且不得欠缴。申请人申贷时点在当月20日以后,单位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未予缴存的,视为欠缴。

2.申请人在申贷的近12个月内,应连续正常缴存满12个月。

3.单位存在整体逾期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正常缴存:一是一次性补缴3个月以内(含3个月)住房公积金,二是补缴行为发生在自最初欠缴月份次月起3个月以内(含3个月);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逾期补缴及非单位整体逾期补缴(个人或部分人员补缴)的,视为非正常缴存。单位一次性补缴超过3个月的,或补缴行为发生在最初欠缴月份次月起计算超过3个月的,申请人须再正常连续缴存12个月后,方能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