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些高校教师不跟学校合办公司?

2019-02-19 16:52 中国青年报阅读 (107445) 扫描到手机

知识产权困扰“青椒”在职创业

为什么一些高校教师不跟学校合办公司

上海理工大学机械学院最近正和沈阳机床厂商议成立一家公司。

该院教师胡育佳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之前我们双方合作设计的产品,在市场上很受欢迎,所以有意成立公司,我们出技术,他们负责市场和资本。”他前不久专门去了一趟沈阳开展“第一步合作”——以项目的方式推广业务。“作为科研人员看到成果转化成产品打入市场很有成就感,同时也能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胡育佳说,一旦成立公司,除了技术开发,股权构成、利益分配、人员招聘、市场营销等问题都必须考虑进来。

高校是创新成果的“富矿”,但如何将“矿藏”转化为市场所需的产品,尤其是科研人员创办公司,对于知识产权等问题仍存在不少困惑。

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之争

我国专利法等规定,教师执行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科研成果,属于职务科技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学校。但对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所取得的现金或者股权等收益,通过国家立法方式明确给予研发团队非常大的奖励比例:“通过转让或许可取得的净收入及作价投资获得的股份或出资比例,应提取不低于50%用于奖励。”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梳理发现,各个高校的奖励比重不一,但是都超过了50%,比如北京理工大学是60%(股权)或70%(现金),清华大学为70%,南开大学为80%,四川大学为50%~90%。国外发达国家对于高校教师的成果转化奖励力度普遍在50%以下,比如美国高校大多为三分之一。

在实践中,也有一些不同的做法。例如西南交通大学2016年开始推行“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高达70%的专利权属于教师个人或研发团队,30%属于学校。转化与否、与哪家公司合作,主动权在教师手上。

“大概五六年前,瑞士的一家公司看中了我们一个项目,多次来访寻求合作,却碍于专利权问题未能达成合作,只能作罢。”西南交大研究院有限公司车载探地雷达项目经理魏文涛说,现在高校专利经过分割确权属于教授个人,教授对项目成果开发和转化有了主导权,合作开发非常方便,积极性提高了不少。

一位专家质疑这种做法,“如果专利权大比重属于个人,会不会面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比如教师移民海外,科技成果也随之转移”。

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园副总经理康凯宁则认为,高校的科技成本是资源,还称不上“资产”,“按照经济学对资产的定义,可以带来收益的才是资产,高校的科学研究成果,并不是企业的产品研发成果,它不成熟不稳定,还不具备太多市场价值,仍需要很多方面的投入,才有可能成为资产。”正因如此,他认为才要在专利权的归属上先放开,给教师更高的自由度,让技术先进入市场,并在竞争中使优秀者脱颖而出,实现社会价值。

知识产权科技平台“权大师”CEO晁阳飞认为,对于知识产权归属的争议,相关利益方事先约定好即可,“与其天天争执,不如一起成立合资公司,把它商业化,产生经济社会效益”。

他说,青年教师处于创造力最旺盛的时候,为了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可以建立双赢的分润机制,一方面适当提高教师创业团队的分润比例,提高其创业的热情;另一方面通过科技成果的商业化,使国有资产增值。

为什么一些教师不选择与学校合办公司

采访中,多位高校教师均认为科研成果很难和学校职务脱离关系。不过他们身边都有教师利用相关创新成果自己办公司的情况,且大多数情况下学校并不知道这些公司的存在。为什么教师不选择与学校合作?

一位教师表达了对知识产权不属于个人的担忧:“也许要讨好院长,才能让科研成果顺利转化。还有,奖励收益如果三五年以后不给了怎么办?或者给了股权,以后学校增资扩股,教师股权被稀释怎么办?”

“有的教师接企业的项目比较多,如果和学校合作,经费就要交给学校管理,申请起来比较繁琐。自己开办公司,经费使用自由,收益也可以自己支配。”另一位教师说。

北京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副主任、北京高校技术转移联盟秘书长陈柏强认为,上述观点具有一定普遍性,反映出高校教师对于国家政策的了解并不全面准确。例如,教师往往只留意了当前国家鼓励科研人员创办企业,却忽视了国家同时强调要妥善处理知识产权问题:“涉及职务科技成果的,应该依法合规跟单位履行相应的手续,许可、转让或者作价入股,通过合法的方式创业。”

“当前国家正在对高校所属企业进行清理规范,我们感觉对于教师创办企业的行为也要加强规范管理和引导,这样才能形成更加良好的创新生态和人才培养生态。”陈柏强强调,“事实上,如果教师创办企业所实施知识产权本身都有问题,公司后期发展如融资、上市等,最终将遇到障碍。”

科研成果转化率低难题如何破

一个经常被提及的问题是,目前我国科研成果转化率较低。“科研需要的是技术的突破,往往处在前沿;市场需要的是盈利,产品要实用,二者衔接好比较困难。”胡育佳说。

国际上通常将科研成果成熟度划分为1到9级,陈柏强介绍:“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财政经费往往只够支撑走到三四级,然后团队又接手一个新的项目,前一个项目的成果很可能就搁置了。而大部分企业和社会资本只愿意投马上能赚钱的项目,要求成熟度7级以上。这中间还有4~6级,得不到后续资金支持,最终转化难以实现。”

广州诺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秦亮认为,社会需求是在变动的,科研成果从实验室里拿出来,有的虽然技术成熟度高,但也不一定适合实际需求,转化成功需要企业深度参与梳理市场和产品。

光谷创业咖啡总经理李儒雄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企业家和科学家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企业家刚创业的时候,把自己的技术看作‘亲儿子’,拼尽全力去推广就容易成功;而对于后期转化而来的技术,往往当作‘干儿子’,推广热度降低就难以产生效益。让科学家有企业家思维也很难。”

“科技成果转化,好不好需要市场来检验。”康凯宁建议,科技人员最好“参办不领办,参股不控股”,“科技人员的优势在于研发,还是把重心放到科研上,毕竟企业家创业要承担风险,只有极少数人才能科学家与企业家素质兼备。”

在现实转化过程中,估值也是一大问题。在李儒雄看来,当前科研成果转化通常只是转化技术,往往没有把人和技术仪器考虑在内,只有全盘考虑估值才是相对合理的,“如果高校要价过高,企业给不了那么多钱,转化的成功率就很低”。

成都天佑飞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胤说,进行评估时,教师需要向评估公司提供的材料往往较为复杂,很多教师因此“望而却步”,而评估公司在进行评估时,为了维护学校“品牌”,往往会给科技成果较高估值,导致企业、教师及学校难以达成一致。李胤介绍:“我们现在有一个项目上报学校后,第三方评估公司根本不愿意进行评估,原因是这个估值还不够公司的评估费。”

当前科研成果转化中,政府会有一些补贴激励。但据李儒雄了解,这些补贴大部分投给科研机构,并没有投给企业。他认为部分投向企业可能带来更高的效率,需要制度设计。

“成果转化要建立全流程理念,找出断层在哪里,打通链条,把资源整合好非常重要。”陈柏强介绍,北京市投入300亿元引导资金设立科创基金,按照科技成果转化的不同阶段,按照5∶3∶2的比例,投向原始创新、成果转化、“高精尖”产业发展3个不同的阶段,值得期待。

国务院在2018年12月5日出台了23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新举措,陈柏强认为,这其中“允许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在强调科研人员重要性的同时,明确允许管理人员持股,可以更好地调动成果转化全流程不同方面人才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在胡育佳看来,学校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制定有利激活教师创新活力的制度,营造宽松的科研环境,可以让教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把适合的科技成果转化为市场需要的产品。

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非常关键,“目前已经有一些高校针对科技成果转化出台了专门的职称序列。”陈柏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