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监管秩序还不认罪?检察机关"零口供"批捕一狱内再犯罪案

2019-02-19 17:03 检察日报阅读 (24860) 扫描到手机

日前,吉林省长春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完善证据,最后在“零口供”情况下批准逮捕一起狱内再犯罪案件嫌疑人马某。

2019年1月初,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在开展监狱专项打击活动中,查获一起服刑人员涉嫌破坏监管秩序案件。据初步侦查,犯罪嫌疑人为原在监狱服刑且刚刚刑满释放的马某。

监狱侦查机关立案后,立即向长春市城郊地区检察院通报了案情,并主动征求案件定性及处理意见。

该院领导立即召开案件分析会,指定刑事检察部组成办案组,提前介入,开展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完善、侦查程序和方向、抓捕时机等多方面的侦查引导。特别是在司法部暂无监狱侦查案件办理传唤、刑事拘留等程序性配套规范的情况下,检察院和监狱共同参照相关法律制定了抓捕方案。办案检察官在审查证据时,严格把关,最大限度地将证据不确实、不充分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经过几番补充完善,犯罪嫌疑人马某部分犯罪事实查证属实。1月27日,马某被抓捕归案。

犯罪嫌疑人马某被抓捕归案后,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因监狱侦查权存在一定特殊性,为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保障案件质量,在长春市检察院指导下,城郊地区检察院办案组、案管部门等相关工作人员克服各种困难,加班至深夜23点,在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拒不认罪“零口供”的情况下,完成了当日抓捕、当日受案、当日作出逮捕决定等工作。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