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违约养狗 不住了为啥要缴这么多违约金?

2019-02-20 18:21 信网阅读 (118529) 扫描到手机

据青岛网络电视台生活快线栏目报道,近日接到了市民于先生的求助,称自己最近因为房屋租金的问题闹得很不愉快。

据了解,2018年10月于先生在台西二路桃源大院租了房子,房子刚租了三个月,房东发现于先生养了只狗,于是判定于先生违约要求于先生退租。而于先生则表示自己一开始就养了宠物,签合同的时候没有细看,而且租房以前房东也没有明确提出不准养宠物房东在要拿走1550元的房费作为违约金,“房东没说不准养宠物所以我们就默认养了,但凡房东明确说了我们也不会签合同。”于先生介绍,“年前忽然发现我们养了狗,就说我们违约了,大过年的就让我们搬走。”

记者在于先生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上也发现明确标明了饲养宠物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把于先生交的所有房租作为违约金付给房东。随后于先生也找中介进行了协调,协调的结果是于先生将一个月的房租1550元作为违约金付给房东。但年后回来房东却突然变卦说要于先生付3550元的违约金,并要求签订补充协议,要求于先生接着再把房子租出去,让次承租人把这段时间的钱补给于先生,房东就不再退钱给于先生了。“房东现在的意思就是他的房子不能空,但是我哪有时间给他租房子?”

随后记者找到房东宋先生了解情况,宋先生表示:“合同上明确说明了不准养宠物,不论是否有证。于先生继续住可以,但是不能养宠物,这样只付1550元违约金就行,如果他想提前走,就要付3550违约金,而且要找一个新房客来接着住。”而且房东宋先生也表示,因为于先生养狗,不仅邻居都反映扰民而且屋里味道很大,家具也都被咬坏了。

最后经过协商,于先生交给房东2400元的押金,房东宋先生退还给于先生剩余的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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