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惠民警方协助银行化解不良贷款19.56亿余元

2019-02-21 14:53 滨州日报阅读 (102891) 扫描到手机

  2018年以来,惠民警方在县委、县政府和滨州市公安局统一部署下,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凝心聚力,持续攻坚,扎实推进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打出了一套强有力的“组合拳”, “打逃债”专项行动成绩位于全市第二名。据统计,共破获贷款类案件31起,移送起诉15起、16人,涉案金额5.49亿余元;约谈企业106家、个人130人,追回资金1.81亿余元;协助银行化解不良贷款19.56亿余元(全市最多,占全市1/3),预防产生不良贷款3.68亿余元,有效净化了金融生态环境。

  领导重视,组织到位。惠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工作,专门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维护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公安局将此项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 抽调骨干民警成立工作专班,在经侦大队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引导民警认清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对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极端危害性,切实增强专班民警的责任感、紧迫感。分管局领导牵头制定《惠民县公安局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措施要求。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崔树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打逃债”专项行动,先后12次到专项行动办公室督导工作,并对重点案件亲自调度,研究协助银行压降不良贷款办法,逐案压实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营造氛围,宣传到位。县公安局依托社区警务,组织民警、辅警深入辖区,及时对高危企业主开展“一对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其依法稳妥解决债务危机。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形式,发布预警信息和警方提示,切实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全面提升化解处置金融风险能力。充分借助声、屏、报、网等宣传阵地,利用惠民公安微信、微博等平台媒介,对典型案件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公安机关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决心和成果,深刻揭露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线索。2018年以来,发放相关防范宣传资料1万余份,开展专题报道50篇次,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多警联动,排查到位。开展苗头性、预警性、动态性信息研判,组织经侦、派出所力量对全县困难企业、个体户等进行全面细致地摸排、评估、核查,全面掌握贷款户可能失联、“跑路”的情况,第一时间介入核查,配合职能部门落实化解措施。对涉案企业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辖区派出所靠上工作,全力化解问题矛盾。对案件涉及到的银行内部人员违法犯罪问题,依法严厉打击。2018年6月27日,惠民县某商业银行三名中层负责人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对于明显资不抵债、经营不正常等较大风险的企业和个人,采取多警同步上案,经侦大队主办,辖区派出所配合,法制大队介入把关,依法从快从严查处。2018年以来,共排出涉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线索37条、不良贷款线索35条,列出重点关注企业25家,管控重点关注人员25名。

  协作配合,打击到位。在县委政法委协调下,主动对接检察院、法院,加强联系沟通,统一执法思想,统一证据规格。案件侦查中邀请检察院侦监部门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完善证据,确保犯罪嫌疑人顺利逮捕。积极与银行部门对接,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注重案件线索搜集;通过召开警银座谈会,将贷款类犯罪的构成要件、证据标准向银行工作人员解读,增强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联合宣传部、政法委、检察院、法院、金融办等部门,集体约谈逃废银行债务企业76家,对重点企业进行定向约谈,要求企业增强主体意识,责令停止逃废债务,积极履行按期还本付息义务。对即将产生不良贷款的企业提前定向约谈,有效预防新增不良贷款。对涉嫌犯罪经约谈后仍继续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厉打击。2018年以来,共破获贷款类案件31起,采取强制措施26人,移送起诉15起16人,涉案金额5.49亿余元,共约谈企业106家、个人130人,共追回资金1.81亿余元,协助银行化解不良贷款19.56亿余元(全市最多,占全市1/3),预防产生不良贷款3.68亿余元。共冻结银行账户65个,查封厂房、房产128处,扣押查封高档轿车14辆,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估值3.31亿余元。共协助法院查控105人、查扣车辆6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