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生组团放“校园贷” 非法拘禁被害人获刑

2019-02-22 09:58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阅读 (175408) 扫描到手机

  警惕校园贷背后的“深渊”

  胶州市检察院日前对一个利用“校园贷”网络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从事非法借贷业务的团伙,依法提起公诉。胶州市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斌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被告人钱超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孙堂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放贷人是在校大学生

  20岁的赵斌案发前是济南某高校大三学生,其“驰骋”校园贷“江湖”二年多,不仅成立专门的工作室,在多个网贷平台上放贷,还雇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催收欠款。平时赵斌负责招揽生意,其他人整理贷款人资料、拉取通讯录、电话催收欠款等,业务范围遍布省内各大高校。

  虽然赵斌对学生放贷金额并不高,一般是五六千,有的是一两万,但是收益惊人。他给出的周息一般是30%至50%,如不还款,他会采取各种催收手段。校园贷业务也让赵斌从一个穷学生摇身变成土豪,各种奢侈品大牌傍身。

  “其实以前我也是校园贷的受害者。”回忆起如何接触校园贷,赵斌在法庭上自嘲地说,“现在依然是受害者。”他曾经为了解决生活上的窘迫,通过“校园贷”贷款1000元,通过疯狂打工还了近5000元。但是这次经历却让他摸清了其中的门道,于是从中介干起,慢慢积累资金“独立门户”。

  借贷人是帮同学借钱

  在青岛某高校读大二的李悦,来自一个小康之家,但因为花钱大手大脚,父母给的生活费根本不够用,于是他陆续接触各种“校园贷”,靠借贷维持高消费,但负债积重难返。当他打算再贷款时,正好联系到了赵斌。因为李悦有过多笔不良贷款记录,信用度不高,赵斌没有放贷给他。

  已经负债累累的李悦便让女朋友周芳向赵斌借款1万元;拿到钱后,李悦马上还了其他网贷借款的利息,又找到同学郑祥、王文帮忙。郑祥、王文经不住多次劝说、碍于朋友情面决定帮李悦贷款。

  在李悦的操作下,郑祥、王文很快通过审核,提交了各种材料,虽然只借了5000元,却被要求在借条上写下“借到10000元”,约定7日内归还。

  7天过去了,郑祥、王文和周芳没有按照约定还钱。在通过打电话、微信联系多次催收无果的情况下,赵斌意识到只有当面要钱才能解决问题。于是他找到了同校老乡钱超和某体校学生孙堂,二人答应帮他去青岛催要欠款。

  非法拘禁换来牢狱之灾

  2017年10月的一天,赵斌叫上钱超和孙堂,从济南一起驾车来到位于胶州的青岛某学院。他们找到郑祥、王文,但是二人说实在拿不出钱来,赵斌又心生一计,想让他们通过其他方式贷款后还钱,于是趁机强迫二人上车一起去青岛开发区,在一网吧住下。晚上,郑祥、王文的同学给他们打电话,问他们在哪里?为什么不回去?他们吞吞吐吐地说在开发区玩,遮掩了过去。赵斌拿走了二人的身份证和王文的银行卡,并嘱咐钱超和孙堂看好他们。

  次日上午,赵斌等人带郑祥、王文到一家借贷公司贷款,没有通过审核,又来到一家手机店办理手机分期贷款,还是没有借到钱。下午赵斌用郑祥、王文的手机下载某贷款APP,折腾了很久才通过审核贷到2400元。赵斌见暂时要不回更多欠款,便开车载二人回到胶州。临走前,赵斌让他们又录了一段视频表明“借赵斌现金7000元”。

  之后,赵斌、钱超和孙堂返回青岛某学院,在校园内外到处散发提前准备好的污蔑周芳贷款的传单。后三人驾车返回济南,赵斌分别给了钱超、孙堂400元好处费。

  周芳只得报警求助。而回到学校的郑祥、王文见到警察后,甚至不敢承认被胁迫。但是,赵斌纠集钱超、孙堂为强迫被害人再借款后还款,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累计24小时,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很快在济南落网。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非法校园贷以互联网金融和社交工具为平台,向大学校园渗透,“零门槛”“无抵押”“高额度”等宣传陷阱,让有的大学生一经借贷便深陷其中。大学生要杜绝攀比心理,并加强自我防护意识,远离非法“校园贷”;并建议学校以案为鉴,落实整改、堵塞漏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记者 戴谦 通讯员 黄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