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三年前生产的进口奶粉你会买吗?大融城绿地超市有不少“高龄”商品

2019-02-22 11:16 半岛网阅读 (856072)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陈源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在超市购买进口食品,在家门口的超市即可享用高品质的全球美食是人们选择进口食品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在享受美味与便利的同时,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了这些进口商品的保质期。近期,记者就这个问题走访了岛城市场。

市民反映:

给孩子购买进口辅食,发现不少2017年商品

市民张女士的宝宝刚满一岁,考虑到进口食品的营养与安全性,经常为孩子购买进口辅食。上周末张女士在青岛卓越•大融城负一层的绿地全球商品直销中心为宝宝挑选果泥和儿童面条的时候,她发现这里的婴儿辅食类产品的生产日期有些是2017年的,虽然距离保质期还有几个月,但是入口的东西,尤其还是给孩子吃的,张女士自然也不敢挑选生产日期比较久远的产品。市民王先生也遇到过类似问题,今年春节期间他到超市给孩子买奶粉,看到牌子是一样的就买了,并没注意看生产日期,买回家才发现是2017年生产的,虽然还有几个月到期,但心里还是不大舒服,还挨了媳妇一顿数落。

因为进口商品的审批过程复杂,所以时常会出现“濒临”保质期以及贮藏不佳发生变质的现象。其实很多国产食品尤其是奶制品,也容易出现这种保质期的相关问题。市民李女士前几天去超市采购,正好看见某品牌奶制品“买一送一”的优惠活动,想都没想就买了,后来才发现,捆在一起的两板酸奶中,外面那一板的日期是正常的,拆开里面那一板发现还有两三天就要过期了。

实地探访:

临期商品在超市中普遍存在,以儿童食品居多

根据几位市民提供的线索,2月19日,记者首先来到了位于卓越•大融城负一层的绿地全球商品直销中心。卖场内的大部分货品为进口商品,以食品及日用品为主,品种较为齐全。

在专门的母婴区域,记者找到了张女士所说的日期比较久的“MELLIN苹果橙果泥”,保质期为两年的此款产品,生产日期为2017年5月11日;另一款“禾泱泱”牌的“彩菜宝宝细面”,生产日期为2018年1月2日,保质期截至今年5月1日。这也不是个别现象,在母婴货架上的产品,生产日期都较为久远:“宝贝滋养”牌的牛乳牙饼,生产日期为2108年2月1日,保质期至2019年4月30日,距离保质期只有2个多月的时间。而在进口奶粉产品上,生产日期过久的情况更为突出,“卡洛塔妮”的婴儿配方羊奶粉保质期为3年,生产日期为2016年11月22日;“雅培”菁智有机婴儿配方奶粉保质期2年,生产日期为2017年3月21日……

此外,我们也在绿地全球商品直销中心发现了一个专门放置临期产品的“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上面陈列的大多是两个月内即将到保质期的产品,大部分贴有橙色标签,标签上写着“临保商品,请在保质期内食(使)用完毕”。但通过在超市内的实地考察,也可以发现,不是所有临期产品都在此货架上,并且此货架上的部分产品距离保质期已经没有几天。其中,“法贝儿”臀部清洁护理套装在外包装上并无生产日期,需要拆开后才能看到生产日期,并且套装中两件搭售的产品——法贝儿婴儿护臀隔离修复乳为2017年生产,另一件法贝儿婴儿柔和免冲洁肤水为2016年生产,其中,2016年生产的婴儿柔和免冲洁肤水保质期为2019年3月,距离到期已没有几天。另外,2017年8月20日生产的安琪甜味型酒曲,保质期为18个月,还有1天就到期了。

随后,记者来到了香港中路的银座超市。超市中只有部分日化产品及少量食品如咖啡、糖果类为进口产品。由于产品种类较少且有的日化类产品保质期长达5年,所以并未发现明显临期现象,只有部分奶粉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距离现在时间较久。

其实,细心的市民也会发现,很多即将过期的“临期商品”,超市用“买一赠一”等捆绑销售的方式代替了产品的过期提示,这样的销售手段,在我们的生活中屡见不鲜。

在距离银座不远的香港中路永旺购物中心,记者就发现了这样的情况:在超市的酸奶区,明治的保加利亚式的原味酸奶及芒果味酸奶,被摆放在了货架的外层,并且以显眼的红色标签,标出了5折的价格。不少精打细算的市民都打算购买,殊不知,两种酸奶,一个生产日期为1月28日,另一个为1月30日,保质期24天,其中一个第二天即将过期,却被摆在了冰柜中显眼的位置。在永旺超市的进口食品区域,我们也发现了不少临期的进口食品:“北海道牛乳奶糖”的保质期至2019年4月30日,只有不到两个多月的时间;另一款“播州胡萝卜细挂面”生产日期为2017年11月13日,保质期到2019年5月12日,生产日期较久且只剩不到3个月的保质期;生产日期为2018年5月16日的“佐藤米饭”,保质期到2019年3月15日,已被贴上3折的标签。

在对岛城这三家大型卖场进行实地考察后,记者发现,生产日期较久、临期无提示并不是个别现象,而很多消费者都觉得在大商场买东西很放心,只会粗略一看或是根本不看保质期,结果以高价买到“临期商品”,或是以打折价格买到了还有几天就要过期的产品。

商家回应:

在保质期之内食用是安全的

针对超市出现进口食品生产日期较久及临期打折的问题,我们采访了绿地全球商品直销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为我们介绍说,国外的产品通常是以口感来界定保质期,影响到食品口感就是过期了,所以在这个保质期之内食用是十分安全的,即使临期也可以放心食用,不会影响健康。而“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货架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置的,并不代表这个货架上的货品就不新鲜或者无法食用了,不同的食品部门有不同的“上架”规定,如休闲食品是临期两个月在“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上架,会以5折价格出售,临期一个月的时候会打2折,提前10天或一周到期就会下架;家庭食品类也是同样。

律师说法:

临期食品需做醒目提示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单正国表示,虽然在《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中,要求商家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也就是临期食品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但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却大打折扣。相关的惩罚措施也没有明确,所以很多商场并没实际执行。第二天就要过期的商品肯定属于临期食品,应进行特别标注,商场打折促销临期食品无可厚非,但如果不进行标注,在违反工商局规定的同时,个人认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这一行为工商局可进行相应的处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出现此类问题,建议由消保委出面进行调解,是成本较低且较为便利的处理方式。

相关链接:

“临期商品”有界定标准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的规定,对“临期商品”的界定分为:食品保质期为一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至4天。《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要求:商家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也就是临期食品需要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除此之外,若商品的保质期剩余时长大于等于商品保质期的十分之一但小于等于商品保质期的十分之二(保质期十分之二的时长不足60天的,以60天为准),则必须要在商品标题上注明“临期”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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