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青岛拟全面禁放、禁售烟花爆竹,不止市内3区
重要通知
2月22日,青岛政务网公布了《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拟在全市多个区域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其中包括电子爆竹,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为什么要出台
这次的征集意见稿
近年来随着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不断提高,人们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引起火灾和伤害事故等反映强烈,要求从严控制燃放的呼声越来越高,而且越来越多的城市实施烟花爆竹禁放。
确实
这些年因为烟花爆竹
引发了太多伤害事故
比如春节期间
全国都在刷屏的这个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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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孩
向井里投掷了鞭炮
就在一瞬间
一团火焰从井内喷出
幸亏男孩躲得快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而下面这个男孩
就不那么幸运了
因为哑炮意外爆炸
孩子面部被炸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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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前的规定
这次有个关键的变化
先看青岛现行政策
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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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青岛实行烟花爆竹限放政策,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建成区范围内,除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十五等六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再看这次的征集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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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两区(崂山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成区,任何时间都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包括电子爆竹;在上述规定区域内,也不允许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
划重点
任何时间都不允许
任!何!时!间!
包括春节
违规要罚款
举报有奖励
在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从重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公安、应急管理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有意见赶紧提
青岛市司法局呼吁,请社会各界和市民将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9年3月22日前反馈青岛市司法局法规二处或者青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具体联系方式:
一、青岛市司法局法规二处(地址: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邮编:266071,邮箱:faguierchu@qd.shandong.cn)。
二、青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地址:市南区湖北路29号,邮编266001,联系电话:66571815,邮箱:zazd2dd@163.com)。
对于禁放烟花爆竹
很多网友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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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觉得
一旦全年禁放
春节时会少了点年味
小编悄悄告诉你
有个办法可以两全其美
绝对纯天然无污染
就是…有点费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