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康复训练可享政府补助

2019-02-28 15:03 大众网淄博·海报新闻阅读 (84823) 扫描到手机


大众网淄博·海报新闻2月28日讯(记者 徐丹青 通讯员 高梦倩 冯汝东 刘克)近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获悉,淄博高新区出台了《2018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坚持“救早救小”和“应救尽救”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以下统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保障残疾儿童的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方案》指出,2018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救助对象为具有淄博高新区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法定年龄儿童,同时具有专业诊断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残疾或疑似残疾诊断证明,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或经定点康复评估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监护人有康复意愿并保证受助儿童至少接受规定时间的康复训练。救助时间为2019年全年,在此期间,法定年龄段(0-17周岁)的残疾儿童均可提出救助申请。

  据了解,淄博高新区对需要长期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根据不同类型采取机构内全日制集中康复训练和“机构+社区+家庭”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救助模式。其中,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在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救助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智力残疾、脑瘫(肢体)和孤独症儿童在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救助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年。对于已满机构内最长康复训练救助年限、经评估仍需康复的0-9周岁(含)残疾儿童,经审批,可采用机构内全日制集中康复训练模式。对已满机构内最长康复训练救助年限、经评估仍需康复10-17周岁(含)的残疾儿童,采用“机构+社区+家庭”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救助模式,保证康复效果。

  同时,淄博高新区将对在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每年救助不少于10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5000元;对于采取“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每年救助累计不少于3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5000元。为保障受助儿童康复训练,淄博高新区还为在定点康复机构内进行全日制集中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提供每人每年4000元(市级补贴2500元、区级补贴1500元)的送训补助,用于儿童康复训练住宿、交通和生活补贴。对需要辅助器具救助的残疾儿童,淄博高新区还配发基本型辅助器具。

  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可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园区(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残疾儿童户口本(地址页、索引页、本人页、监护人页)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残疾儿童近期免冠白底彩色1寸近照3张,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诊断机构为残疾儿童出具的明确诊断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诊断证明需加盖机构公章,当年度有效),二级残疾人精准康复评估机构为残疾儿童出具的康复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告需加盖机构公章,明确记载康复类别,当年度有效)等材料。若申请人户籍不在淄博高新区行政范围内,则需另外提交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