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延期交付半年多 业主不满开发商违约金抵扣方案

2019-03-03 19:08 楚天都市报阅读 (100693) 扫描到手机

图为香水湾营销中心

楚天都市报3月2日讯(记者刘闪)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应赔付业主违约金。今天,洪山区青菱街香水湾小区的部分业主反映,他们购买的新房延期交房半年,向开发商武汉丽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索要违约金,但开发商只提供了两种方案,要么用物业费抵扣,要么用车位款抵扣。对此,他们不愿接受,希望直接要回违约金,至今没有收到。

小区延期7个月才交房

业主刘女士介绍,2016年10月,她通过摇号购买了香水湾的房子,准备用来做结婚用的婚房。当时,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2018年5月1日交房。到了约定的交房时间,刘女士收到开发商通知,前去收房。看到小区已经建成,陆续有300多户业主收了房。后来,有业主在微信群提醒,开发商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消防也没通过验收,并不具备交房条件。

图为购房合同中的条款

经过业主们与开发商协商,关于延期交付相关赔付事宜,开发商承诺正式交房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此后几个月,开发商都会给业主发出公告,通知大家交房时间,但到了时间又再次延期。直到今年1月10日,刘女士终于等到了交房的时间。至此,刘女士的新房共延期7个月。其他业主延期时间,大都在半年左右。

部分业主不满赔偿方案

当大家满心期待延期赔付的违约金时,却被告知,赔付方案有两种。其一,购买地下车位使用权,抵扣车位款;其二,抵扣三或五年的物业费,余下违约金30个工作日转给业主。有些业主接受了上述方案,与开发商签下了和解书,纷纷办理了收房手续。

图为和解协议书

不过,包括刘女士在内的部分业主不满赔偿方案。这些业主认为,第一种方案涉嫌变相强制业主购买车位,第二种方案是开发商和业主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但5年的时间变数太大,万一期间更换了物业公司,新的公司是否会承认这些抵扣的物业费,让人担忧。业主张先生说,他是刚需族,在外面租房子住,其实很想尽快住进属于自己的房子。对于不想买车位、不想抵物业费的业主,为什么不能有第三种方案直接赔偿现金?他表示不解。

律师建议业主申请强制执行

今天上午,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洪山区白沙洲大道附近的香水湾小区。部分业主正在物业办理收房手续,有的业主已经收房,正在家里装修。

在香水湾营销中心,只有几名销售人员留守。对于延期交付赔偿问题,他们说开发商只提供了两种方案,要么抵扣物业费,要么抵扣车位款。如果不接受这两种方案,建议业主与开发商直接沟通。记者根据业主提供的电话,致电武汉丽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雷先生和黄女士,两人手机均未接通,记者发送短信,也未获得回复。

对于业主的投诉,洪山区政府回复称,该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具备交房条件。关于房屋延期交付属合同违约,对于赔偿问题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记者了解到,部分业主去年已就此事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调解后,开发商同意在30日内支付违约金,但到了时间,还有不少业主没收到违约金。

对此,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绿色王成鹏认为,开发商抵扣方案需征得业主同意,如果业主意见不统一,应按照各自意愿区别处理,否则没有道理,建议已起诉的业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