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现受伤“萌物”,一查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19-03-06 10:51 半岛网阅读 (64668)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李旭东

3月5日10时,大港派出所接群众求助:在小区的绿化带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野生动物,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报警群众向民警介绍说:自己在小区内行走时,突然发现在路边的绿化带里有一只小鸟受伤了,一动不动。自己就赶紧上楼拿纸箱将小鸟放在里面,并随即拨打了110报警。民警现场查看后,发现该只小鸟没有明显的外伤,但是双腿一直无法站立,判断可能是腿部受伤。随后,民警将受伤的鸟只带回了派出所。

为了尽快挽救小鸟生命,民警联系了青岛市森林野生动物世界兽医院寻求专业帮助。很快,野生动物世界兽医院工作人员赶到了派出所。经技术人员来所鉴别,这只鸟为隼科当中的红隼,属于小型猛禽,以小型鸟类、鼠类和昆虫为食,分布于山东大部分地区,大多生活于丘陵、海岸线一带,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城市里发现这种动物,可能是鸟只在迁徙过程中腿部受伤掉落。随后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将这只红隼从派出所带回做进一步诊治,待其康复后放归大自然。

民警和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生活中如果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请及时拨打110或动物救助电话86835555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