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新买的手机显示已充电309次 退货容易退费难

2019-03-09 07:43 大众网-鲁南商报阅读 (119209) 扫描到手机

        满心欢喜买了个新手机,拿到手却发现“新手机”早已被用了一年,不仅充电309次,还过了保修期。店家给退了手机,但退款4个月来一拖再拖。经过记者协调,临沂市民丁先生终于拿到了退款。

买的“新手机”已充电309次

  2018年11月,丁先生通过熟人在兰田步行街一家手机俱乐部,花5400元购买了一款苹果X256G手机。用了不到一周想转手,却发现这款“新手机”竟然已经被激活,不仅充电309次,还过了一年保修期。

  “我当时先把款打给了一个郝姓老板,他让我去实体店拿的手机。去拿手机的时候,工作人员还跟我说这是‘全新机’。购买后,我通过手机的序列号查询发现,这款手机是2017年10月生产的,2017年11月22日被激活使用,已过一年保修期。电脑上第三方软件检测显示:我买的这款手机已经充电309次。”丁先生说。

  查到手机被使用的记录后,丁先生便带着手机前往俱乐部讨说法。店里的工作人员表示,手机可以退,不过丁先生需要先将手机放在店里,费用下午才能打给他。但当天,丁先生并未收到退款。

说好当天退费,拖了半年也没给全

  丁先生告诉记者,他在罗庄区上班,来回并不方便。发现店家没有按照承诺打款后,他便电话联系了给他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却告诉他手机需要返厂,等返厂后才能拿到退款。

  “一等就是一个月。到去年12月,我实在忍不住了,便去店里索要退款。但是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等到晚上7点,工作人员只退还了2000元。剩下的钱让我继续等待。”丁先生说。

  此后,丁先生多次索要退款,今年1月又收到商家退款1000元,但还有2400元未返还。“我再去索要剩余退款时,工作人员告诉我,当时收款人是他们店的下级经销商。他们赔付的3000元是替他垫付,余款让我去找他要。”丁先生说。

  无奈之下,丁先生又找到了当时的收款人。但收款人表示款都直接入账了,手机也是从店里拿的,应该店里给退款。等他再想联系收款人和商家时却多次碰壁,剩余的2400元也是遥遥无期。

 手机店已人去楼空

  7日上午,记者来到兰田步行街,找到了丁先生当时购买手机的店面。这里已人去楼空,屋内一片狼藉,仅剩下几张桌椅,店面的玻璃上张贴了一份房屋出租的信息。

  记者拨打了租房信息上留下的电话。对方表示,自己是房东,这个房子卖手机的租户只租了一年,从今年3月份房子已经回收。根据房东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多次拨打销售手机的俱乐部负责人电话,均无人应答。拨打丁先生提供的郝姓收款人手机则提示对方已停机。

>>>律师说法

  律师:商家旧机当新机卖涉嫌欺诈

  临沂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受理投诉的先决条件是有明确的被投诉方,调解需要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督促双方达成协议。丁先生遇到的问题是现在被投诉方找不到了,调解的条件就不具备了。因为调解不具有强制性,如果找不到被投诉方,消协部门是没办法调解的。

  山东尚序律师事务所鲁成忠律师指出,商家对所销售的商品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丁先生购买手机的卖家把旧手机当做新手机来销售,涉嫌欺诈。丁先生有权利要求退还手机及费用,商家应该无条件返还丁先生购买手机的费用。

  面对商家人去楼空的现状,鲁成忠律师建议丁先生通过商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信息来寻找线索,从而找到商家。对于未返还的费用,可以通过消协调解或者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新进展

  经多方协调,丁先生拿到退款

  经过记者多方努力协调,截至7日18时,收款人郝先生主动与丁先生取得联系,并将余下的2400元退还给了丁先生。

  “感谢你们的帮助,下午5点半,收款人主动给我联系,将剩下的2400元转到了我的微信账户。”丁先生对记者表达了谢意。

  鲁南商报记者 孙飞霞 吴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