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节日因素影响 青岛市2月份CPI环比上涨1.6%

2019-03-13 08:11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80350)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娄花 报道

本报3月12日讯 3月12日,半岛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获悉,2月份,受节日因素影响,青岛市居民消费价格(CPI)环比上涨1.6%,涨幅比1月扩大0.5个百分点,同比上涨1.9%,涨幅比1月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和非食品价格分别上涨3.8%和1.4%,消费品和服务价格均上涨1.9%。1~2月本市CPI累计上涨2.0%。

2月份,CPI八大类中,食品烟酒类环比上涨3.8%,涨幅居首,拉动CPI总水平上升约1.15个百分点,是影响本月CPI上涨的首要因素;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交通和通信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分别上涨3.3%、0.6%、0.6%、0.1%、0.1%;衣着类和医疗保健类分别下降0.5%和0.2%。八大类同比“七涨一跌”,2月份,CPI八大类中,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3.0%,拉动总指数上升约0.93个百分点,是影响本月CPI上涨的首要因素;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6.2%,涨幅最大;医疗保健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衣着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居住类分别上涨3.3%、3.2%、1.4%、1.4%、0.2%;仅交通和通信类下降2.9%。

构成CPI的262个小类中,食品和旅游是CPI环比走高的两大拉动因素。